十架福音

2016/08/22 律法主義的禮拜

經文:賽亞書66:1-4

      神的百姓一旦落入虛假信仰架構時,信仰就會處在全盤扭曲的理解裡。當然,對於禮拜也會有錯誤的認知,因為自己不會知道有這種錯誤。神的百姓一旦陷入虛假信仰架構,帶著律法主義式的價值觀時,他們的禮拜就會有以下特性。

一、在律法主義裡,禮拜只會淪為一種程序和方法

    律法主義的特性

    1. 強調教義甚過與神的關係
    2. 強調外在的服從甚於內在的態度
    3. 強調遵守規定和規矩甚於受聖靈的引導

       因為律法主義有著上述的特性,當我們落入律法主義時,信仰就會淪為一種程序;而且,在律法主義式的價值觀裡,禮拜也會淪為一種流程。因此,有這種想法的人會認為只要完成所訂定的程序就是作完禮拜。而且在禮拜中,也會將所有焦點聚焦於流程和次序上。

       禮拜的核心是與神的相遇。禮拜是為了能認識神,並且更愛神,與神建立親密相交的一種方法;但是在律法主義的禮拜裡,對與神相遇和與神親密相交的禮拜核心,毫不在意;只關注於禮拜的流程和次序。

二、律法主義式的禮拜裡,沒有對神的愛慕和飢渴

       因為律法主義式的禮拜裡,其焦點不在遇見神;或是與神親密的相交,因此不會有對神的愛慕或飢渴。在信仰裡最重要的元素,其中就是對神本身的愛慕和飢渴。事實上,我們信仰在正確的狀態時,其特性就像詩篇四十二篇作者一樣,對活著的神有新鮮的飢渴:神啊,我的心切慕你,如鹿切慕溪水(詩篇四十二1)。尤其,對神的飢渴和渴望,在我們的禮拜中是最必需的元素;但是在律法主義的禮拜裡所缺的,正是這部分。

       若神的百姓落入虛假信仰架構的律法主義時,就會失去對神的飢渴,如同啟示錄三章裡所出現的老底嘉教會一樣,由安逸取而代之。安逸,是神百姓落入律法主義時所出現的典型徵狀,因為律法主義是倚靠“肉體”而站立,因著這“肉體”,神的百姓裡面充滿安逸。像老底嘉教會的情形,因著世上的財富,而在他們中間滿了安逸。從神的觀點來看,他們是徹底瞎眼、貧窮、可憐和赤裸的教會。

三、在律法主義的禮拜裡,沒有對神的期待

       真正的禮拜是與神的相遇;神在我們的禮拜中會臨到我們,與我們相遇,行出祂奇妙的作為,渴望來指教我們。但是,落在律法主義的人,認為禮拜只不過是一個程序,對神完全沒有期待。

       禮拜最重要的部份就是期待感,期待會發生什麼好事。去到教會不帶著任何期待,沒有比這更悲哀的事,人們甚至相信不會發生任何事。
鍾馬田牧師說:「這樣的人信仰與禮拜是毫無生氣的,他們並不期望奇蹟發生,他們也得不著什麼,奇蹟也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。他們每主日到神的家,並不想在那兒與神會面,也不想在那兒等候神重新加力。他們的腦筋和心裡,從未想到崇拜中會發生不尋常的事。​

四、在律法主義的禮拜裡,沒有虛心和哀痛的心

       聖經裡所謂真正的禮拜,其中有心靈憂傷的禮拜。神所尋找的禮拜就是憂傷的靈。這裡所謂憂傷的靈是指:虛心和哀痛的心。神與這樣的人同居。虛心和哀痛的心,在信仰的整體上都是最重要的態度。因此,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到天國百姓最基本的態度時,首先就提到這些態度(馬太福音五3~4)。虛心指的是知道在自己裡面沒有任何可以攤在神面前的良善態度;哀痛的心是指必需要有神的恩典,因而渴求神恩典的態度,神就是看重這樣的人(以賽亞書六十六2)。所以,追求信仰本質-認識神和愛神的信徒,正是有這樣虛心和哀痛的心。他們特別在敬拜神的時候,會帶著這種飢渴和哀痛的心來尋求神的面。   

五、律法主義的禮拜是以理論取代實際

       話語與生活相分離的,就是律法主義。因此,律法主義是以理論取代實際;以教導取代生活。
馬太福音二十三2~3   說:「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,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。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;因為他們能說,不能行。」

    耶穌叫門徒要謹守遵行法利賽人一切的教訓。由此可見,他們應該是按照聖經好好的作教導。他們的問題不在於教義上或是聖經知識上,乃在他們的行為上。耶穌簡稱他們的特色是會教不會行,並且吩咐門徒絕不可效法他們這樣的態度。為了能活出神話語而在神面前哀痛呼求。